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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构建“三互三同”工作法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质效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5-01-0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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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药高新区法院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行政司法“双保护”协作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三互三同”工作法,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的质效。近日,泰州市诉调对接“三互三同”工作法及调解制药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成功入选“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十大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在受托调解中互动,共同提升调解方案的合法性。在“总对总”调解平台推送委托事项后,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对知调委开展经常性指导工作,就被告主体识别、权利来源比对判别、侵权行为特征认定、商业维权赔偿金额阶段性调整等常见疑点难点问题,通过类案检索、通案研讨、微信群解答等方式,对调解员提供指导意见。

在调审结合中互嵌,共同推动纠纷解决的一体性。实行滚动“调解+审理”集约化解纷方式,调解员与法官、法官助理错时轮流开展审前调解、庭前质证、开庭审理等活动,提高处理简易案件(含小额诉讼)在单位时间内的流转速度和节点密度。通过高度协作,知调委调解员已然成为团队编外“法官助理”,纠纷解决调审的两种方式并行不悖,基本实现一体化运作。

在纠纷预防中互联,共同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效性。鼓励调解员发现知识产权领域行政管理或行业治理的问题所在和薄弱环节,与审判团队共同收集整理、研究分析案情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形成类案问题报告,为下一步诉源治理提供行动依据。

“三互三同”工作法实施以来,已完成诉前调解880件、成功298件,诉中调解122件、成功75件,呈现逐年明显上升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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